现将《富锦市(2026-2031年)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扶持政策》)制定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办法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16号)文件精神,推动肉牛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高质量方向转型升级,引导激励养殖场(企业)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生产水平,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我市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依据
《扶持政策》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紧密衔接了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局《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 16号)等国家最新政策精神,并参考了省内相关地市的经验做法。起草单位结合我市肉牛产业发展实际,进行了前期调研和初步论证形成了《扶持政策》讨论稿。
三、起草过程
2026 年 4月22 日,经市政府 第56次会议,征求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及部门的意见,对《扶持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通过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经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尉凯同志签批同意,以富锦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扶持政策》共分五个部分:适用范围、肉牛规模养殖场补贴政策、申报程序、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明确了政策扶持对象为在富锦市行政区域内的肉牛规模养殖场(企业)。
第二部分:肉牛规模养殖场补贴政策。设定了2026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期间,按不同年份,肉牛存栏量达到6000—10000头以上的养殖场,补贴额度在570万至700万之间。补贴随年度逐步提高肉牛存栏门槛, 同时适当降低单位补贴标准。
第三部分:申报程序。明确了养殖场(企业)自愿申报、提前备案、部门联合现场验收、公示后发放资金的完整流程。
第四部分:监督管理。要求享受政策主体接受定期监督检查。明确了对于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措施,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了与上级政策发生内容重叠的,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关键术语的定义、政策有效期及解释主体,增强了政策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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