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锦市(2026-2031年)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富锦市(2026-2031年)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已经富锦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富锦市(2026-2031年)促进肉牛产业
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16号)文件精神,推动肉牛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高质量方向转型升级,引导激励养殖场(企业)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生产水平,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我市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富锦市行政区域内,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肉牛规模养殖场(企业)。
二、肉牛规模养殖场补贴政策
(一)补贴标准
2026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期间,单个养殖场肉牛存栏量达到如下标准,给予连续补贴。
1.2026年12月31日前,肉牛存栏达到60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950元。
2.2027年12月31日前,肉牛存栏达到80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800元。
3.2028年至2031年,每年肉牛常年存栏保持10000头以上的,每年每头牛补贴650元。
(二)申请材料
政策申请书(含养殖场企业基本信息、引牛时间、数量、来源、存栏保障措施等内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电子凭证;引进肉牛时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购销合同、付款凭证;养殖档案。
三、申报程序
(一)政策申报
肉牛规模养殖场自愿申报政策并填写政策申请书(涉及外引牛的,引牛前提前15天申报),报富锦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二)政策验收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于每年12月至下一年1月15日前,对申请补贴的养殖场进行现场验收。具体验收细则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三)资金发放
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养殖场,在补贴政策下一年1月31日之前发放补贴资金。
四、监督管理
(一)享受本政策扶持的肉牛规模养殖场(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养殖档案,并做好肉牛销售记录(含收购方信息、检疫证明编号、销售数量及金额)。要配合市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每月监督检查,每年12 月份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年度生产经营报告。
(二)享受本政策扶持的肉牛规模养殖场(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若存在虚报套取补贴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政策享受资格。
五、附则
(一)本办法与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发生内容重叠的,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补贴。
(二)每年单个肉牛规模养殖场最高补贴不超过700万元。
(三)本办法所称“养殖场肉牛存栏”,指2026年1月1日以后,在原存栏量基础上增加的肉牛数量。“常年存栏”,指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月均存栏数量。(计算方式:常年存栏=全年12个月存栏数量之和÷12);数据以“智慧龙牧” APP 月度存栏数据及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限至2031年12月31日。
(五)本办法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关于对《富锦市(2026-2031年)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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