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二、编制过程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以《富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富锦市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实际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以城区建成区和主要规划发展区为范围进行划分。征求8个部门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富锦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为富锦市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噪声纠纷评判等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个,面积约9.39平方公里。相较于原区划总面积增加4.0055平方公里,占比增加1.03%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6个,面积约16.87平方公里。相较于原区划总面积增加11.877平方公里,占比增加20.57%。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3个,3类区面积约9.82平方公里,相较于原区划总面积减少3.9364平方公里,占比减少31.%。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租约5,53平方公里,4a类功能区含有高速路、主干道20条;4b类功能区含1条铁路干线及1个铁路交通服务区。相较于原区划总面积增加4.1044平方公里,占比增加7.59%。
监审:崔凤理
审核:王辉
编辑:孙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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