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6年9月1日—2026年10月1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征求意见范围
社会各界、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提出意见方式
1.电子邮箱:fjnjb888@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国有农业用地管理相关意见+单位/姓名”);
2.邮寄地址:富锦市新开街北段滨江小区富锦市国有农业用地开发保护中心(收),邮编:156100;
3.联系电话:0454-2330500(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
《富锦市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富锦市国有农业用地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富锦市国有农业用地开发保护中心
2026年9月1日
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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