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富锦市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决定在富锦市社会组织中开展等级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可申请等级晋级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三)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五)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如发生与其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完成实地考察或初评的,同时取消其初评成绩。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照类型不同,实行分类评估。分为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类别评估。对照分类评估标准,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组织建设、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评价。评估内容以近两年工作情况为主,即2025年至2026年期间。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AAAAA(5A)级、AAAA(4A)级、AAA(3A)级、AA(2A)级、A(1A)级。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评估等级结果运用,对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将进行身份标识,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
(二)积极参与。各富锦市社会组织要积极争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等级评估,参评社会组织要按照要求填写《富锦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两份,打印盖章后于2026年6月18日前报送富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进行评估资格审核。参评社会组织要明确具体负责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参评工作,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认真准备评估材料,如实反映工作情况,主动配合评估工作。参评名单确定后,申报社会组织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不向评估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严肃纪律。各富锦市社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专家,要牢固树立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与开展评估。对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将作出降低评估等级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出取消评估等级处理。对评估委员会、复核委员会委员和评估专家在评估工作中未履行职责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委员或者专家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违规及违纪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显娟
地址:富锦市西平路南段农机大市场对面富锦市民政局504室(富锦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方式:0454-2321125
电子邮箱:17745624771@163.com
监审:高波
审核:祁芯
编辑:刘思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