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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富锦市调整市区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

日期:2024-05-08 19: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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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定于2024523日上午9时30分,在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楼会议室(新法院东侧),组织召开“富锦市调整市区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目前我市有客运出租2168辆,主要包括大众、捷达、奇瑞、长安等品牌车辆,排量均在1.6升以下。年行驶里程约55,470.42公里日均行驶里程157.14公里年载客行驶里程25,991.04公里日均载客行驶里程73.63公里,日载客次数27.27次,次均行驶里程2.70公里。

从业人员3000多人,主要由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组成。出租汽车行业为部分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提供了再就业平台,为满足社会需求和保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定价的基本原则:

1、政府定价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2、反映供求关系变化的原则;
3、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4、公平负担的原则。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推证会参加人21人,其中:消费者9人:陈亚娟、曲晓红、张志、郑家峰、王雪、于长波、黄翠红、邹新芝、宋宏微;出租车司机代表6宋承福、任瑞春、张德君、高志生、李晓东、王义芹;人大代表1人:卢冶 ;政协委员1人:梁玉宝;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4人 :冯伟、苏欣、孙文、李好刚

三、听证人名单

经我局研究决定3名人员担任听证人:张东旭、姜莉莉、张文莉。

四、参会人员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2024523日上午9时20分前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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