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教函〔2025〕237号(A类)
李洪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第4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已构建起以教育局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家庭和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46名,设立心理辅导室35间。同时,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实现常态化,为有需求学生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心理教育工作基础逐步夯实。
学生心理健康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市教育局始终将其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深刻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教育生态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石,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责任与保障体系
1.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与年度考核,明确德育、教务、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协同职责,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方位渗透”的工作格局。
2.专业硬件配置。按标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用场地,包括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等,配齐沙盘、放松椅等专业设备;保障师资培训、课程开发、活动开展等需求。
3.强化师资建设。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班主任、学科教师考取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质;建立“市级培训+校级研讨+校外督导”机制,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二、构建全学段心理健康课程与教学体系
1.落实课程必修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必修内容,确保课程有教材、有教案、有考核,避免“形式化教学”。
2.突出分层教学重点。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设计课程内容——小学阶段侧重“情绪识别、同伴交往、规则意识”,初中阶段侧重“青春期适应、压力管理、自我认知”,高中阶段侧重“生涯规划、挫折应对、人际边界”,增强课程针对性。
3.推动学科融合渗透。要求语文、体育、艺术等学科结合教学内容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元素,如语文课通过经典文本引导学生感悟积极情感,体育课通过团队活动培养合作精神,实现“课程育人”与“心理育人”的有机结合。
三、完善学生心理监测与干预闭环机制
1.建立动态监测档案。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心理健康普查,采用标准化量表筛查心理风险;对筛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建立“一人一档”,每学期更新2次档案内容,跟踪心理状态变化。
2.强化分级干预流程。构建“班级预警—校级干预—专业转介”三级机制——班主任通过日常观察、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学生异常信号。
3.规范危机处置预案。制定学生心理危机应急预案,明确危机识别、上报、干预、善后的具体流程;每学年组织1次心理危机处置演练,确保教师掌握“倾听、共情、引导、转介”的基本技巧,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次生问题。
四、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1.加强家长指导服务。每学期开展“家长心理课堂”,通过线上直播、线下讲座等形式,普及“亲子沟通技巧、情绪管理方法、心理问题识别”等知识;建立“家长心理热线”,由专职心理教师定期答疑,帮助家长缓解教育焦虑,避免“过度施压”“忽视心理需求”等问题。
2.推动家校常态沟通。班主任每学期与每位学生家长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沟通,重点反馈学生情绪状态、人际交往等情况;对重点关注学生,每周至少1次家校对接,同步制定干预方案,形成“学校引导、家庭配合”的共育合力。
五、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心理支持氛围
1.丰富心理科普活动。每年5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通过心理漫画展、情绪管理工作坊、生命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心理小贴士”,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心理问题。
2.强化同伴互助支持。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由学生自愿报名、学校培训后上岗,协助班主任关注同学情绪变化,传递心理支持资源。
3.优化校园人文环境。减少“唯分数论”的评价导向,推行“多元评价体系”,关注学生品德、兴趣、习惯等全面发展;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语言羞辱学生,营造“尊重、包容、温暖”的师生关系,让校园成为学生心理健康的“安全港湾”。
六、健全督导评估与长效推进机制
1.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每学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重点督查课程落实、师资配备、危机干预等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
2.建立成效评估机制。通过学生心理状态抽样调查、家长满意度问卷、教师工作台账检查等方式,每学期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动态调整工作方案,避免“重形式、轻实效”。
3.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征集、遴选校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在区域内推广“特色课程”“家校协同”“危机干预”等成功经验,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不断提升我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15845156161
负 责 人:赵梦飞
经 办 人:徐胜男
富锦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2日
监审:杨武杰
审核:王 妍
编辑:吴秀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