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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5-12-31 16:43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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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教函〔2025228号(A类)

李楠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建议》(第2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体系建设,织密防治“责任网”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公安、司法、妇联等多部门参与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富锦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治理步骤和工作要求,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与全市各中小学校签订《校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倒逼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完善预警机制。建立校园欺凌隐患排查台账,要求学校每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关注课间、午休等关键时段和厕所、操场等重点区域,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干预处置。

二、深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火墙”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将防欺凌教育纳入中小学德育和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防欺凌主题班会、专题讲座,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形式,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师资培训。每年组织全市班主任、德育干部参加防欺凌专题培训,提升教师识别、干预和处置校园欺凌的能力,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欺凌行为。三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防欺凌知识和法律法规,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形成家校共育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联动处置,拧紧监管“安全阀”

一是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明确事件报告、调查取证、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欺凌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市公安局在校园及周边设立警务室,落实“一校一警”制度,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合市司法局组织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进校园,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理欺凌事件。三是完善关爱帮扶机制。对欺凌行为中的受害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专项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对实施欺凌的学生,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并联合家长制定教育转化方案,避免其再次发生欺凌行为。

感谢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13234544789

人:  

人:巩芳如

富锦市教育局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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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杨武杰

审核:王 妍

编辑:吴秀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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