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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9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12-31 16:00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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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教函〔2025235号(A类)

陈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第9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建立心理咨询室,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然而,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专业师资短缺、课程体系不够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重点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配备必要设备;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开设线上咨询渠道,方便学生随时求助。

2.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定期组织心理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交流;建立心理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建立筛查干预机制,制定科学的心理健康筛查计划;对重点人群实施定期随访;建立问题学生台账,跟踪干预效果。

3.减轻学业压力,促进全面发展。优化课程设置,严格落实减负政策,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频率;增加体育锻炼时间,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开设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兴趣特长。加强家校沟通,定期开展家长培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需求,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建立家校协同干预机制。

三、健全督导评估与长效推进机制

1.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每学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重点督查课程落实、师资配备、危机干预等情况,对工作滞后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

2.建立成效评估机制。通过学生心理状态抽样调查、家长满意度问卷、教师工作台账检查等方式,每学期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动态调整工作方案,避免“重形式、轻实效”。

3.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定期征集、遴选校园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在区域内推广“特色课程”“家校协同”“危机干预”等成功经验,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不断提升我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感谢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15845156161

人:赵梦飞

人:徐胜男

                                    富锦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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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杨武杰

审核:王 妍

编辑:吴秀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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