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教函〔2025〕254号(D类)
孙铁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学校操场允许居民锻炼的建议》(第87号)已交由我局办理,感谢您对我市教育资源共享和全民健身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进入”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关于校园安全的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时间段均不允许未经许可的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时间、课间、午休、放学后及节假日。这一管理措施是保障校园安全、防范各类风险(如意外伤害、治安事件、疾病传播等)的重要防线,也是全国教育系统普遍采用的通行做法。
二、学校操场属教育教学专用设施,非公共体育场馆
学校操场是为满足学生体育课程、课间活动、体育训练及校园活动等教育教学需求而建设的专用场地,其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均以服务教育教学为核心目标。与公共体育场馆不同,学校场地在设施标准、安全配置、保险覆盖、管理责任等方面均未按社会公共使用要求设计,若向社会开放,将面临极大的安全责任风险和管理压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与建言。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在确保校园绝对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教育资源与社会公共服务的有效衔接路径。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电话:15845156161
负责人:赵梦飞
经办人:徐胜男
富锦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2日
监审:杨武杰
审核:王 妍
编辑:吴秀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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