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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90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9-05 16:24 来源: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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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农局函〔20247号(B类)

  

张青鹏、王长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自助土地流转平台的建议》(第9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

为宣传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备案、变更与解除,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办理,使他们深刻理解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仅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收入,更能够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我们利用电视讲座、印发传单、宣传栏等各种媒介经常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的集中宣传,在有条件的乡镇土地流转大厅设立了电子屏幕,不间断播放土地流转信息等,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土地流转,让农民消除疑虑,放心流转土地,发展现代农业。

二、规范程序,充分发挥土地流转平台作用

富锦市早在2014年投资150万元,建立了覆盖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即一个市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1个镇级土地流转服务站,404个村级土地流转服务室。市镇村三级服务平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利用阳光村务工程网建立了网络土地流转信息查询平台和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并积极开展各种土地流转形式一方面解决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的建立,实现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信息互动,不管是本地的、外地的足不出户,只要具备上网条件就可以随时浏览、时交易。另一方面解决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在流转过程中,大部分没有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有的仅是个口头协议,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双方的权、责、利不够明确,出现纠纷后难以处理。对此,我们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

三、完善措施积极推进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农村农业的重点工作,完善措施加以推进,才能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此,富锦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政策上予以支持。近几年来,我市每年都要在年初的一号文件中强调鼓励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同时,市与镇、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镇、村完善土地承包合同书管理二是经济上给予扶持。制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土地流转,市里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土地向种植、养殖、加工大户或致富能手集中。是服务上下功夫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各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积极帮助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经管、林业等业务主管部门不定期深入村、屯开展服务。通过一系列服务,加快了土地流转。

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我们通过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加速了土地流转步伐。一是土地向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流转,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农户直接把土地转让给种粮大户,充分利用种粮大户的经验,技术和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率,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二是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户生产积极性,更有利于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三是通过村集体统一转包给种植大户,头林镇胜村将农户7299亩土地统一流转给21户种粮大户,提高了农民收入,同时又发挥了村两委班子的服务能力,从而提高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更有利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13504692555

负责人:白云鹏

经办人: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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