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富农局函〔2024〕18号(B类)
赵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农户冬季取暖问题的建议》(第8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和佳木斯市2021—2024年农村地区散煤替代改造项目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
一、农户自选原则。农民是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主体,项目实施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引导农民主动选择经济性、可持续性和安全便捷性并重的清洁取暖改造模式,在不额外增加农民取暖负担的前提下,灵活选择“煤改生物质、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推广户用生物质炉具。
二、因地制宜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技术路线。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经济水平和居民习惯,宜生物质则生物质、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截止到目前,全市已经改造完成31843户。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15244792221
负 责 人:周宇
经 办 人:王永利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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