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82号建议的答复
富农局函〔2024〕4号(B类)
高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的建议》(第8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水务局、各镇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利用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不断整合,农村宅基地和村集体“三资”等资源闲置问题日益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1个镇,41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常住人口只占户籍人口的三分之一,大量人口入城,房屋闲置,庭院荒废、村级资产、资源大量闲置。经调查研究,发现存在以下规律,离市里近的村资产、资源、宅基地等利用情况高于偏远乡村的利用率高。农村闲置房屋可利用的空间较大,可利用的价值较高,如果能得到有效利用,可以在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增收等方面取得很大成效。如宏胜镇庆丰村将原土场废弃地,用于建设光伏发电(宏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7亩,带动宏胜镇内的贫困户为其增加经济收入;宏林村砖场的闲置砂坑8亩出租养鱼提高经济收入;如长安镇太平村将原村内学校废弃土地进行对外发包,用于堆放楼房建设所使用的建筑器械,为村集体每年增收一万元、务本村将村内占地面积600平的沙坑对外发包给黑龙江省鹏跃生物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包金额一万元。村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发包情况较为普遍,但还有较多农房闲置,住宅及菜园荒废现象较为严重。
二、存在问题
虽然大部分村集体都能很好的利用闲置资产进行增收,但是仍有一小部分闲置资产没有利用到位,如宏胜镇龙星村,红山村,创业村等村屯因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利,村内人口大量外出等因素,造成有很多房屋小园闲置,没有得到利用,不能提高经济收入。
三、下部打算
为此可鼓励村集体和农民利用闲置资源创新创业,让村农民在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全面激发农村活力,加快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其可发展民宿农家乐、旅游休闲、电商服务、农业生产、特色养殖等生态绿色产业,各村可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盘活新业态,打造一批康养屋、避暑点、农活生产基地等为载体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健康养生基地、和田园综合体。镇内建立政策支持:对乡村旅游、养老服务、人才创业等盘活业态,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也可以针对性完善出台关于盘活闲置农房招商选资等系列配套措施,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15326694505
负责人:于东海
经办人:张志锋 、李艳茹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监审:
审核:
编辑:
黑公网安备 23088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