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

关于注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

日期:2026-05-13 16:19 来源:富锦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2026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26年512日超过许可期限及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由富锦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应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5号令)规定,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富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相关附件:

监审:曹务山

审核:李博

编辑:张峻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