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

富锦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日期:2025-11-06 14:31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根据《富锦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富锦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公安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上级交办的和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全禁毒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指导、检查、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相关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拟订全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富锦市公安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

(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三)交通管理大队

(四)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五)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六)治安管理大队

(七)刑事侦查大队

(八)情报指挥中心

(九)办公室

(十)警务督察大队

(十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十二)刑事技术大队

(十三)禁毒大队

(十四)法制大队

(十五)出入境管理大队

(十六)反恐与巡特警大队

(十七)离退休干部工作室

(十八)机关党委

三、部门直属机构

(一)看守所

(二)拘留所

四、派出机构

市公安局机关城镇派出所:

(一)西平派出所

(二)东平派出所

(三)向阳派出所

(四)南岗派出所

市公安局机关农村派出所:

(一)二龙山派出所

(二)大榆树派出所

(三)锦山派出所

(四)向阳川派出所

(五)上街基派出所

(六)长安派出所

(七)砚山派出所

(八)头林派出所

(九)兴隆派出所

(十)宏胜派出所

五、富锦市公安局领导

宋立臣  副市长、党委书记、局长

吕振洲  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  健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彦光  党委委员、副局长

于洪瑞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党委委员

吕宪革  局领导

胡玉玲  局领导

张绍朋局领导

六、联系电话

办公室:0454-2355320

相关附件:

监审:

审核:

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