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加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20〕14号),现就做好2026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人数
按省银龄讲学计划2026-2027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我市拟招募初中讲学教师3名、小学讲学教师3名,共招募6名讲学教师。
二、资格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重点发挥讲学教师“种子”作用,即传帮带,通过指导教师教学方法,提升受援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退休前担任校长的讲学教师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参与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制定和课程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组建团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参与教学管理,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和专业特长开展课堂教学,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省教育厅宏观指导,市(地)教育局统筹领导,受援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在相关网站和本地媒体上发布本辖区内招募信息,并将公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二)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银龄讲学计划相关政策,特别是针对本地市内近五年退休的教师,力争做到宣传全覆盖,争取更多的退休优秀教师加入银龄教师队伍中。
(三)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填写《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教育局根据讲学教师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或遴选,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报市(地)教育局审定同意。
(五)公示公布。教育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招募的讲学教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六)签订协议。教育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生活补助,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退休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七)上岗任教。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发放,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1:1比例分担。
(二)服务保障。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招募任务。加强对招募工作的统筹和指导,严格按照指标分配数额,落实落靠招募计划。高效落实招募任务,择优选择一批退休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确保新招募讲学教师安全按时上岗。
(二)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吸引优秀退休教师踊跃报名。积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讲学教师协议期满后继续讲学。有意继续讲学的,经考核合格,下一年度可优先续签讲学服务协议。及时收集积累相关资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招募监管。在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过程中,严格对照资格条件开展报名审核,规范遴选、公示、协议签订和上岗任教等程序,加强全过程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招募资格,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招募工作规范有序、风清气正。
申报人员于10月30日前上报《银龄讲学计划2026-2027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附件3)、《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申报银龄计划讲学教师取得荣誉目录》、《银龄讲学计划2026-2027学年服务协议》(附件5),以上材料各一份,同时报送PDF及电子版。
(联系人:李阳,联系电话15945431913,电子邮箱:fjsxk2020@163.com)
附件:1.
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
富锦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15日
监审:杨武杰
审核:吕金彦
编辑: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