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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809号

日期:2026-08-10 15:19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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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长江因保管不善,将黑(2024)富锦市不动产权第00075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孙长江

2.沈玉玺因保管不善,将黑(2018)富锦市不动产权第00083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沈玉玺

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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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刘福军

审核:高艳芝

编辑:王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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