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李世江坐落文化社区24组东祥花园小区A9号楼1单元1002门不动产予以更正撤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李世江坐落文化社区24组东祥花园小区A9号楼1单元1002门不动产登记,将文化社区24组东祥花园小区A9号楼1单元1002门恢复至佳木斯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预查封状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54-2352016
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6日
监审:刘福军
审核:高艳芝
编辑:王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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