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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日期:2026-07-09 16:17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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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先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底数不清,未制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导致预拌混凝土行业无序发展,在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违法经营、违法占地等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加强行业监管,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有序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各级住建、工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举一反三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排查整治,摸清预拌混凝土企业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执法机制。

2.市住建部门会同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梳理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网点,初步完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梳理的建设网点进行规划核实;市生态环境局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核查。

3.各级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法经营、违法分包、无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项目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用地情况核查,对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摸清底数。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举一反三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排查行动,全面摸清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底数建立清单台账。

(二)强化联合执法。住建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针对企业未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擅自生产经营、违规占地用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防无资质搅拌站预拌混凝土进入建设工程。住建部门加大施工现场混凝土专业分包、建材进场核验巡查频次。严格核查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资料,从源头杜绝无资质搅拌站生产的混凝土进场使用,牢牢守住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底线。

五、公示时间:202679日至2026722

六、受理部门: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2325704

八、受理地址: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道北佳木斯市富锦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富锦市委员会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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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李海峰

审核:宋青宇

编辑:吕世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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