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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620号

日期:2026-06-24 15:59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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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黑(2021)富锦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51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富锦支行

抵押权

富锦市新开社区43组枫悦家园4号楼000114

2

黑(2021)富锦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52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富锦支行

抵押权

富锦市新开社区43组枫悦家园4号楼000214

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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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刘福军

审核:高艳芝

编辑:王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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