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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富锦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方案

日期:2026-06-11 09:55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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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2026年中央财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作用,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危害,扎实推进农药科学安全增效使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强化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指导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提升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实施统防统治,开展绿色防控,确保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有力有效保障我农业生产安全和生安全。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6202)、《2026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6681号)文件要求,我市分配资金272.42万元,设立病虫疫情监测点214个,开展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9.7万亩。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监测调查和预报预警

各镇政府配合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强对病虫疫情监测点和植保员的管理与培训指导,做好各类监测设备的维修维护和管理使用,及时做好重大病虫疫情普查监测工作,按时上报普查信息,全面掌握重大病虫疫情发生情况和发展动态,及时发布和转发预报预警,科学确定应防区域和防控适期,为防控工作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二)实施科学防控和绿色防控

重点防控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及农田鼠害。优先使用生物药剂、理化诱控、天敌昆虫等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占比不低于60%,化学防控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保型药剂。应综合考虑多种防治对象和农作物提质增产需要,首选兼防性好和具有植物健康作用的药剂,并科学合理混配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实现一喷多防”“一喷多效。施药作业中应积极使用农药增效助剂,以提高防治效果,实现化学农药减量增效。防治农田鼠害,应使用低毒的二代抗凝血型杀鼠剂,安全科学灭鼠。

(三)及时组织统防统治

富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统一采购防治服务(含药剂)或分别采购药剂和作业服务的形式开展统防统治,防治面积不小于9.7万亩。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应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417 号)规定,并在农业农村部植保植检信息管理平台和省级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平台(掌上植保”APP)注册和报送信息。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防治地块,推荐的防治地块应该在调查的基础上优先推荐有发病风险的地块,地块应便于航化作业,同时必须避开鱼塘、水源、养牛场、鹅场等敏感区域,不得上报不符合要求地块

(四)及时全面处置植物疫情及新发突发重大病虫害。对稻水象甲、水稻白叶枯病和苹果蠹蛾等重大植物疫情,及时组织统防统治,确保植物疫情不扩散蔓延。各镇应全面加强监测,发现新发突发重大病虫害及时上报并开展应急防控。

三、资金使用方向

1.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统防统治所需的药械、药剂及施药作业费、物资材料费、劳务费、植物疫情扑灭处置费,防控设施设备维护费(含更换喷头、修复诱虫灯等),以及防控技术指导费、技术应用费等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技术指导和技术应用费是指开展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和防控调查指导、病虫疫情检验鉴定、防效调查评估、防控技术宣传及组织和参加相关技术培训等方面支出,住宿、交通、伙食补助等差旅费用按富锦市财政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2.重大病虫疫情监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病虫疫情监测点兼职植保员田间调查补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防护服和防护用品等费用;组织开展监测点植保员培训所需的交通、食宿、资料、田间指导及聘请讲师等费用;维修维护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及所需的用电、耗材及其它开展预测预报工作的必要支出,包括购买重大害虫性诱捕器和诱芯、物联网设备流量费等费用;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田间病虫疫情调查监测的交通、伙食补助及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费用,按富锦市财政部门管理规定执行。植保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 10 万元、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 3 万元。

四、监督管理

1.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按照《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农〔202624号)要求,农业农村局加强领导,强化项目总体运行的监督管理。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绩效目标和技术要求落实落靠,规范使用并及时支付资金。

2.确保统防药剂质量。统防统治所用药剂的供货单位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资格,药剂应为符合国家农药管理和使用规定要求的安全、绿色、环保、高效农药产品。

3.确保航化作业质量。植保无人飞机统防施药作业,通过无人机生产企业的作业监测平台或通过推送方式接入黑龙江省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进行监管和验收。

4.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全面落实预算公开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规范做好实施方案、集体决策纪要、采购合同及发票、作业质量验收报告、生产经营主体签字确认单以及资金分配结果等相关工作材料的留存,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完成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工作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须在2026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植检植保站(以电子扫描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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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王大安

审核:张羽

编辑: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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