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404号

日期:2026-04-10 15:47 来源:自然资源局
字号: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黑(2024)富锦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529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英伦支行

抵押权

230882014005GB00198F00010017

富锦市福前社区2组汇通配送中心综合楼000105

2

5-26-12

于振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富锦市文化街116

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410


相关附件:

监审:刘福军

审核:高艳芝

编辑:王庆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