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我市2025年成功申报黑龙江省2026年“三新”集成推进县,获批承担3万亩水稻、3万亩玉米示范区建设任务。申报阶段我市已征集意向实施主体,且2025年已有部分经营主体参与同类项目实施并积累成熟经验。为保障项目高标准、连续性落地,结合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开展2026年示范区实施主体遴选工作,对2025年意向申报主体、2025年已实施同类项目主体予以优先推荐的政策倾斜,同时开放补充申报通道,择优确定最终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2026年在全市建设玉米“三新”技术集成示范点12个和水稻“三新”技术集成示范点12个,水稻和玉米分别包括2个万亩片、10个千亩方,分别辐射带动周边15万亩以上。
二、遴选条件
(一)实施主体。实施主体需为合法注册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且经营状况正常,无不良记录。
(二)拥有合法种植耕地,地块依法享有生产者补贴,且符合“集中连片、交通便利”要求,优先公路沿线区域,便于农机作业、技术落地及观摩学习。
(三)自愿接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承诺严格按照项目技术模式、实施要求开展工作,配合完成台账填报、佐证材料收集、测产验收等全流程工作。
(四)优先遴选种植规模大、管理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且有一定科学施肥实操经验的主体。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富锦市2026年“三新”集成推进县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
2、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土地流转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土地权属证明。
4、2025年生产者补贴台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补贴资格)
5、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报送要求
1、请各镇对辖区内申报主体的材料真实性、地块合规性开展实地核查,在申报表上签署核查意见,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2、报送时间:2026年3月23日前;
3、报送方式: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同步报送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四、遴选流程
1、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结合申报材料审核、择优选定实施主体;
2、拟选主体名单在富锦市政府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正式确定为2026年示范区实施主体,并发布遴选结果公告;
3、签订协议与启动实施:正式实施主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接签订协议、地块上图等前期工作,启动项目实施。
五、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富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306号
联系电话:0454-2325614
联 系 人:赵宏强
富锦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3月13日
监审:王大安
审核:张明秀
编辑:赵宏强
黑公网安备 2308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