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振才因保管不善,将黑(2024)富锦市不动产权第00346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周振才
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6日
监审:刘福军
审核:高艳芝
编辑:王庆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