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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2026年第0117号

日期:2026-01-20 15:26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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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10607

于友春

抵押权

富锦市福前社区1

2

20110606

于友春

抵押权

富锦市福前社区1

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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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刘福军

审核:高艳芝

编辑:王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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