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荣因保管不善,将黑(2023)富锦市不动产权第00054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荣
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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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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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2020)富锦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688号 |
富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锦山信用社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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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南岗社区12组住宅公司1号楼2单元202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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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监审:刘福军
审核:高艳芝
编辑:王庆广
黑公网安备 23088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