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联合检查,检查过程中,查获了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联合执法人员在民华路某车库内,发现大量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经查,该批烟花爆竹系我市某烟花爆竹商店经营者私自储存,现场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00余箱。经全面系统排查清理,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目前,违法人员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在此,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及烟花爆竹经营者,烟花虽美,勿忘安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行为人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市民如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警民携手共护辖区平安。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刘宇航表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监审:于萏渠
审核:王思琦
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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