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对于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态度不坚决,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治。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平台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佳木斯市噪声扰民信访案件比例高达 62%,噪声扰民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举一反三排查此类问题,完成噪声扰民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有效解决;二是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对工业噪声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住建、城管、公安部门重点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进行依法管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制定《富锦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表》,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
六、受理部门: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2325704
八、受理地址: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道北佳木斯市富锦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富锦市委员会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监审:崔凤理
审核:徐小涵
编辑:孙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