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填报不符合国家规定、填报质量不高。
二、整改目标: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时补充新增企业。
三、整改措施: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补充完善清单内容,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更新;二是开展了举一反三排查行动。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
六、受理部门: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2325704
八、受理地址: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道北佳木斯市富锦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富锦市委员会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监审:崔凤理
审核:徐小涵
编辑:孙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