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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6-16 17:58:03
  • 来源:富锦市人民政府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填报不符合国家规定、填报质量不高。

二、整改目标: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时补充新增企业。

三、整改措施: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补充完善清单内容,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更新;二是开展了举一反三排查行动。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

六、受理部门: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2325704

八、受理地址:富锦市锦绣大街西段道北佳木斯市富锦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国共产党富锦市委员会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监审:崔凤理

审核:徐小涵

编辑:孙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