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8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庆娟带领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副市长万永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前,检查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内容。随后,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黑龙江大锦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地,实地查看企业的生产车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万永发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与检查组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庆娟对全市“一法一例”实施情况以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纵深发展,保障饮水安全,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水和水生态系统治理,推动水污染防治取的更大成效。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形成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大合力。对“一江六河”所有污水排放源头加强监控,决不允许超标排污现象出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一法一例”,营造出“爱护水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水污染防治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监审:于萏蕖
审核:车健
编辑:王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