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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3:15:14
浏览次数:9547

为推进富锦市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执行,确保符合资助政策学生“应助尽助”,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执行目录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内容:减免保教费

资助标准:普惠性幼儿园平均收取保教费标准的50%。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内容: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国家基础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每生每年1750元。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内容: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二档,分别为每生2500元/年和1500元/年。

(四)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内容: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资助标准:省级重点学校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学校每生每年500元。

(五)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内容: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分别为每生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

(六)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内容: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学费。

资助标准:按照不同专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  

(七)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寄宿制

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段寄宿制学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内容:发放就餐补贴。

资助标准:每生300元/年。

(八)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

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资助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资助内容:发放补贴。

资助标准:启动当月测算标准(最低标准25元/月)。

二、资助申请

开学初,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或监护人)按规定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交申请,经学校认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资助名单。

三、资金发放

目前,富锦市有六项学生资助资金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其中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是指学校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学生在银行开设的唯一账户卡(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