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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早市、夜市和农村大集食品摊区食品经营者发出食品安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4-23 16:55:37
浏览次数:874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规范早市、夜市和农村大集食品摊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管理,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早市、夜市和农村大集食品摊区食品经营者发出“十必须”“十严禁”倡议:

十必须

必须公示登记卡,健康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

必须符合经营规范的着装要求

必须保证所需设备设施符合经营要求且整洁卫生

必须设置防蝇、防虫、防尘设施

必须及时清理场地垃圾及餐厨废弃物

必须查验留存购货凭证、质量合格证明

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必须做到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必须做到生熟、干湿、鲜活食品分开储存

必须做到食品外包装及容器无毒、无害

十严禁

严禁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等食品

严禁直接入口的食品裸露销售

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或非法添加

严禁反复使用烹饪用油加工油炸食品

严禁制售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严禁以生鲜乳为原料制售乳制品

严禁从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严禁制售保健食品

严禁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严禁制售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