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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砚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5:40:37
浏览次数:13324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砚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砚山镇;邮编:156103;电话:0454-27100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数。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镇2023年全年通过富锦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回复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成立砚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1名副职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物,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无门户网站,所有公开信息在富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沟通,完善公开目录;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立多渠道、立体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体系。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

做好“美好富锦砚山”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2023年共发布信息13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并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公开信息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的结合还需加强。未来,我镇政府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积极组织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活动,增强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责任水平,明确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关于政府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富锦市砚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