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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6:28:58
浏览次数:1074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8号;邮编:156100;电话:0454--232338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全覆盖,规划信息、项目建设、民生信息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事项应纳尽纳。本年度我局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简介及项目建设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条,处理行政许可937件,行政处罚42件,行政强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已按程序答复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报送前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可公开;报送时,由各股室、事业单位经办人拟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领导审签后统一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分类、获取方式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及直属单位,并加强指导监督。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督促指导各股室及直属单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开展专题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10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众互动渠道不畅:在意见征集、网上信箱等互动板块,对公众反馈的问题回复不全面,降低了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对住建局工作的信任度。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习惯于被动公开,缺乏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和敏锐性,导致一些行业动态等信息未能及时发布。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公众互动平台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互动板块的日常监测与回复工作,及时公开回复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定期对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将其作为改进住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住建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邀请专家讲解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及操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纳入各科室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标的进行问责督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关于政府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