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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锦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25 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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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候变化频繁,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繁发生。为防止突发性超标准洪水,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处置暴雨洪水灾害,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保证城市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人民财产安全及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富锦市水务局及时组织修订了《富锦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预案》制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目标,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的现代化水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指挥得当、响应迅速、措施到位、部门协助、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以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提供防汛除涝安全保证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依靠科学,依法防御。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城市防洪救灾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等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研判过程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升城市极端暴雨防范应对能力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4】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升城市极端暴雨防范应对能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汛指办发【2024】2号)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极端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富锦市水务局委托黑龙江启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富锦市地理、气候特点和城市布局编制了《预案》。为了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经过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富锦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城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预案》主要内容

1、总则。《预案》适用于富锦市城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组织体系预职责。富锦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全市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富锦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市防指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农业市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武装部部长、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担任。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四个分指挥部:东堤分指挥部、城堤分指挥部、西堤分指挥部、南堤分指挥部。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和口岸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市气象局、佳木斯富锦海事处、黑龙江三环泡湿地保护局、市沿江湿地保护站、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富锦供电公司、中石油富锦经营部、中国联通富锦分公司、中国移动富锦分公司、中国电信富锦分公司、富锦火车站、佳木斯工务段富锦线路车间、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佳木斯支队富锦中队等部门和单位。

3、预防和预警。一是灾害监测。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监测结果报告到市防指;二是预警。主要分为气象灾害预警、江河洪水预警、洪涝灾害预警、山洪灾害预警。依据江河洪水预警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由水务局协调佳木斯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并按蓝、黄、橙、红由低到高四个级别发布。

4、应急响应。按照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由低至高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每级应急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明确了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和响应行动。

5、应急保障措施。明确了通信与信息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供电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物质保障、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和技术保障的相关要求。

6、后期处置。明确了灾后救助、抢险物资补充、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保险与补偿以及调查与总结的相关工作内容。

7、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与更新、责任与奖惩、预案解释部门及预案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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