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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锦市城区防内涝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25 14:59:23
浏览次数:1169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2024年我市城区内涝防治抢险工作,规范内涝防治的应急管理及响应程序,迅速有效的实施内涝防治及抢险应急处置,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上位预案的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富锦市城区防内涝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富锦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城区建成区市政道路及与排水系统有关区域积水内涝的强排处置,主要包括大到暴雨或江河倒灌造成的局部或大范围积水内涝、交通受阻以及危及市区百姓出行等事件。

四、工作原则

1.内涝防治抢险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内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

五、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1.《预案》明确了领导小组架构

为使城区内涝抢险应急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行动迅速,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灾害及损失,特成立富锦市防内涝应急指挥部,防内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总指挥长由市长赵尉凯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常务副市长杨志宇和主管城建副市长万永发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海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马宝山担任;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锦市应急管理局、富锦市水务局、富锦市气象局、富锦市交通警察支队、国网黑龙江富锦市供电公司、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富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预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

《预案》明确了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锦市应急管理局、富锦市水务局、富锦市气象局、富锦市交通警察支队、国网黑龙江富锦市供电公司、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富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3.《预案》明确了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按照省市关于防汛预警等级性质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一般(四级)、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此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4.《预案》明确了应急相应的相关流程

《预案》明确了从预警接收、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相关注意事项、事后评估整改等流程的处置方式。

六、咨询方式

负责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海峰

18724256333

富锦市应急管理局

孙红日

15645431678

富锦市水务局

张清泉

13634650666

富锦市气象局

程 远

13846161755

富锦市交通警察支队

徐永强

13845424888

国网黑龙江富锦市供电公司

赵忠江

13351643333

城东街道办事处

陈 光

15845426767

城西街道办事处

赵海军

15946577169

富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魏海山

1834545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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