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锦市2025年下半年中央衔接资金(省级)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和项目库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富锦市2025年下半年中央(省级)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如下。
2025年下半年我市收到中央衔接资金16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51万元,共计317万元。计划从富锦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项目2项进行实施,其中1项为产业类项目,其他类项目1项,计划使用资金总量317万元,计划安排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项目
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4.3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46.5万元,共计310.84万元,用于长安镇东北村农用机车和配套农机具采购项目。
二、其他项目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2023〕34号)规定,从中央资金提取1%即1.66万元,省级资金提取3%即4.5万元,共计6.16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
以上共计划实施项目2个,共使用中央衔接资金317万元。
特此公示。
三、受理部门:富锦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四、监督电话:0454-5180995,12317
五、通讯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31号
附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清单
富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日
监审:王大安
审核:周 宝
编辑:邱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