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和风险消除的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开展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经过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乡村振兴部门审核,行业部门信息比对,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富锦镇城东村刘鑫雨等共计36户(76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29户64人,边缘易致贫户7户12人);兴隆岗镇东福村蒋占彬等2户4人消除风险,现予以公告。
富锦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