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富锦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政策的通知
广大参保人员:
为确保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政策的通知》佳医保发〔2023〕3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1.异地转诊人员(在定点医院已办理正常转诊转院手续)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佳木斯市域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在佳木斯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2.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以患者出院日期为准)。
您可通过关注“富锦市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医保政策。政策咨询电话0454-12393。
富锦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