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政法委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2、机构设置:(一)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调研室)。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市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政策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市委宣传主管部门。综治维稳办公室(铁路护路办公室、反邪教协调办公室)配合市委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全市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三)执法监督办公室(涉法涉诉信访办公室)。监督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3、人员情况:行政编制11名,在职11人,退休8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如该表为空表,请在该表下注明:“本部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如该表为空表,请在该表下注明:“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02.5万元;支出总计271.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了102万元、增加50.95%;支出总计增加29.3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万元,占49.9%;项目支出135.9万元,占5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02.5万元;支出总计271.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02万元、增加50.95%;支出总计增加29.3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3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2.7万元,占82.1%;公共安全(类)支出8.8万元,占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万元,占9.2%;卫生健康(类)支出7万元,占2.6%;住房保障(类)支出7.8万元,占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化。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化。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4.3万元、津贴补贴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万元、住房公积金7.8万元、职业年金5.5万元、医疗保险缴费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万元,其中退休费6万元、奖励金1.2万元。
公用经费20.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万元。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均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全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部门自评价项目共计1个,具体如下:
经费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71.3万元,完成预算的90.4%。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降低5.2%。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比 2018年减少1.1万元,降低5.2%。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数据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29行3栏—37行3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列示的内容为常用项,单位需要根据功能分类科目具体使用情况,增加需要解释的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7628139976281公积金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