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长安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镇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结合长安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开指南,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富锦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分为镇政府信息、镇政府综合办公室信息。
镇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镇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街道(村)信息公开、发文日期、名称、文号、关键字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渠道
1.富锦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fujin.gov.cn/
2.通过公告、街道(村)微信群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市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箱(电子邮箱:fjscazzfzwgk@163.com),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富锦市长安镇政府秘书室,电话:0454-2830016,邮编:156123。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长安镇秘书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富锦市长安镇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富锦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2830016;
传真:0454-2830016;
邮箱:fjscaz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