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落实社区村屯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0〕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为了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落实社区村屯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低风险不是零风险,也不是无风险。各镇、街道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对防疫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对上级提出的方案要尽快实施、落实,巩固好疫情防控来之不易的成果,守好社区村屯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起属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落实《通知》精神作为当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防控机制、细化防控措施、扎紧关口,持续抓紧抓实抓细社区(居民小区)村屯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负责整改,坚决把好社区、村屯防疫关。
三、强化问效问责。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对各镇、街道落实《通知》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社区(居民小区)村屯是否从封闭式管理转向流动式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落实《通知》要求不到位、不严格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肃处理。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