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锦市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1〕2号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锦市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富锦市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富锦市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方案
为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展规模经营,根据《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整省推进试点方案》精神,现就创新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决策部署,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对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体,大力培育多元农业生产服务主体,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科技化和集约化,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
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要在全市铺开,推进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托管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同时,全市重点打造2个全程托管示范镇,每个示范镇全程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全市每个镇都要打造4个以上全程托管示范村,每个村全程托管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2022年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0万亩,2023年托管服务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200万亩。各镇要在重点开展全程托管服务的同时,兼顾组织实施“种、收”两个环节以上托管服务。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土地流转集中等举措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全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达到8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以服务小农户作为农业生产托管的主要对象,引领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全程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不改变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土地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各类服务主体和农民群众的意愿,自愿选择。
(四)坚持因地制宜。学习借鉴“兰西模式”等外地经验,要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依据农作物品种、耕地状况、农户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创新完善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不搞一刀切。
四、工作内容
(一)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鼓励支持领导班子凝聚力强、战斗力高,并且带头人信誉好、能力强、威望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动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切实大幅度增加小农户收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向农户提供托管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化服务企业通过联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拓展社会化服务体系。
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发挥其服务带动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展,发挥其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活、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扶持专业大户为小农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发挥市、镇统筹协调作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镇要择优推荐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对经营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正式确定为实施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同时在市经管站和镇乡村服务发展中心存档备案;市农业农村局要研究制定服务标准或服务规范,指导各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对从事生产托管的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和服务主体信用评价机制。
(三)建设高素质的服务队伍。把托管服务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内容,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对服务组织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现代经营方式的管理水平。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职业农民、职业经理人制度。对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效益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条例》要求做出人员奖励政策。市镇农机、农技服务、农经站等部门全程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鼓励各类农业企业与托管服务主体围绕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和粮食订单开展合作,节省生产投入成本,提升粮食产量,增加农户收益,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农业企业要建立准入和备案制度。
(四)充分利用好涉农支持政策。集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全面落实好农机购置、深松整地、统防统治、休耕轮作、秸秆综合利用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协调金融、保险机构为农业生产托管提供惠农支持,优先向整村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倾斜。
(五)创新农村金融保险产品。对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金融贷款业务,购置农业机械政府实行贷款贴息;金融机构面向托管农户开展“托管快贷”、“农机贷”、“农资贷”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政策性大灾保险+种植产量险”业务,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服务经营收益补贴小农户参加保险费用,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和小农户以收益保障,提升农业抵御风险能力。
(六)做好各类风险防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托管服务,要依托建设银行“三资”管理平台开设托管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各类支出需经乡镇审核把关,确保被服务对象资金安全。托管服务环节结束后,专户结余资金为托管服务组织盈余资金可自行支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有力推进,成立富锦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领导小组,由书记、市长任组长,农业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有财政局、审计局、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农村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落实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的托管服务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重点要围绕“农业生产托管是什么”、“农业生产托管怎么干”等问题,讲清重要意义、运行方式、权责利益。要与基层干部、服务组织和农民一道算清效益对比账,激发参与热情。
(三)开展考核评比。市农业农村局要抓好对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培训、工作调度和对各镇、村的考核评比,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附件:1.《富锦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领导小组》
2.《各镇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任务分解表》
3.《富锦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评价考核办法》
4.《富锦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申报审批表》
5.《富锦市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时间表》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