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0〕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佳木斯市委十三届第95次常委会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的复杂情况,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紧盯“城市门”“村屯门”“小区门”等重点关口,紧盯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紧盯居家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坚决防止和纠正跑粗跑偏问题。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单位职工及家属向“社区+单位”双报告、双管理制度,管好“自己人”、看住“自己门”。继续严格执行“扫码+易登记+测温+戴口罩”四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要进一步落实市级领导包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切实扛起疫情防控责任。
2.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当前气温回升、疫情防控形势复杂的情况,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重要批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防为主,全面排查各种隐患,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加强群众祭扫管理,禁止制造、销售、运输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任何区域和野外任何地点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预案,切实加强全市春季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
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压实责任,落实措施,筑牢节日安全屏障。深入开展矛盾隐患排査、信访积案化解,密切关注重点群体情况,加强社会面防控,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处理苗头隐患,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4.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清明节期间和春防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应急值守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确保至少1人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出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及时报告外出事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处置、报告,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