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富锦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黑发〔2018〕33号),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富锦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佳市委和富锦市委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措施;统筹研究解决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郝 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 集 人:徐宏君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高 巍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鲲鹏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德彬 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局长
王晓强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恩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刘万春 市委宣传部(代理)常务副部长
广播电视台台长
连奇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发祥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董 君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沙俊沣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志鹏 市公安局副政委
李国栋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金革 市人大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伟明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迎春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
丁振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谢玉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闫铁刚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姜文伟 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万 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邹 坤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恒杰 市水务局副局长
乔 玉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连华 市商务和口岸局副局长
郑广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俊吉 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立军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宋春雨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
赵丛山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孙绍春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张国辉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
马长友 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主任
魏海山 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富锦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整理分送联席会议纪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遇重大事项及时呈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连奇峰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因工作需要,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按照部门职责主动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富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