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市政府推出了三项优惠政策。
一、免费参加创业培训班
为了增强创业本领,提高创业实践能力,为有创业意识的人员举办创业培训班:
1、有创业意识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2、每年举办培训班4期,每期50人,每个季度培训一期。
3、培训内容:家政服务、家畜饲养、农机修理、计算机培训等。
4、培训地点:就业创业培训指导中心。
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税费减免
为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以减免税费。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填写《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肄)业人员持户口、毕(肄)业证书;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户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个体工商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持户口、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废业证明;
4、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户口和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5、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持户口、承包土地被征用证明;
6、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持户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安置证明;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持户口、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失业后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常住地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半年以上暂住证;
具体减免税费额度由税务部门核定。
三、 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为缓解创业者筹资难,为创业者发放小额(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料和申请程序:
1、贷款申请人须提供的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人一是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已婚的申请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未婚的申请人需提供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二是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三是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四是担保人身份证及工资卡的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需提供正反面)
2、贷款办理程序
第一步:贷款人到市双创贷款投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局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所需全部资料
第二步:财政局(均信担保公司)审核担保人的相关材料。
第三步:信用社审核放款
3、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
失业人员、退伍人员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金额3万或5万元,财政全额贴息。
应届及五年内毕业大学生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金额为10万元,无息。
富锦市就业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