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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事记四

  • 发布日期:2017-10-12 15: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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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16日,召开富锦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12月20日-21日,中共富锦市委员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

22日-23日,政协富锦市七届一次全会召开。

23-24日,富锦市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2012年7月19日,富锦新公路客运站正式启用。客运站场3435平方米,停车场4819平方米;可同时容纳旅客约500人,可同时发车10台次,可同时停靠100台;日发178班次,日流量4 600人次。

 

  9月25日,富锦市被正式批准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1月1日,2012年全市粮食总产超过57亿斤,同比增长23.9%,实现粮食总产“十连增”,第十次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

 

  

 

  2013年5月8日, 黑龙江省富锦三环泡湿地公园被国家林业局正式命名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成为全国现有298个试点湿地公园中32个被命名为国家级湿地公园之一,也是黑龙江省现已被命名的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中面积最大、整体展示效果最好、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国家级湿地公园。9月,被国家晋升为4A级旅游景区。

 

  6月4日 ,国务院正式批复三环泡保护区为国家级保护区。

 

  

 

  2014年10月, 富锦市晋升为省级生态县(市)。

 

  11月, 富锦市连续第十二次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称号。2014年全市农业生产喜获历史性大丰收,粮食总产达到23.15亿千克。

 

  

 

  2015年1月,  富锦博物馆被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第六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2月29日,佳木斯农业科技园区(富锦)被科技部认定为第七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部办公厅印发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第七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通知》(国科办农〔2015〕76号)文件,批准富锦市建设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016年6月7 日,富锦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五个试点县之一。

 

  19日,富锦国家湿地公园及哈尔滨万顷松江湿地、珍宝岛东方红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大连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沾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十大湿地被评为2016年度黑龙江十大最美湿地。

 

  6月中旬,经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富锦)绿色食品产业园正式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更名为“黑龙江省富锦经济开发区”。

 

  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富锦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市委书记赵励军同志代表中共富锦市第六届委员会作题为《聚焦振兴发展 决胜全面小康 为建设三江平原区域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市纪委以书面形式提交工作报告。

 

  29日—30日  政协富锦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七届市政协主席吕广良主持大会。

 

  30日—31日  富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顾世文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