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富锦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8-2020年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林地资源保护不力。
二、整改目标: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监管,有效遏制违法使用林地和盗伐林木行为,提高还林地块苗木成活率。
三、整改措施:
1.建立并全面推行林长制。将盗伐、滥伐林木纳入林长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2.加强资源管理,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标准,严厉打击盗伐林木、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盗伐林木案件,恢复植被,开展一次违法使用林地专项打击行动。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森林资源良好氛围。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对盗伐林木、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大力宣传保护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已完成整改。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8日
六、受理部门:富锦市林业和草原局
七、受理电话:0454-6152402
八、受理地址:富锦市新开街29委6组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锦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富锦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