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富锦市水务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问题24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入河排污口整治
二、整改目标:对全市入江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三、整改措施:设立标识牌和封堵排污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针对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富锦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先后四次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成立富锦市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辖区内各河流(河段)湖库为基本单元,按干支流级别、流域规模等要素进行排序,按时间先后制定排查计划,并逐条河流开展现场排查,采用无人机、船、车、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落一口。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对富锦辖区内6条内河和一条松花江富锦段进行排查,排查溯源排污口共47个,其中松花江富锦段检查出排污口10处、新开流支河检查出排污口3处、新(外)七星河检查出排污口5处、莲花河富锦段检查出排污口3处间接排污口1处(二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富锦支河检查出排污口20处、内七星河富锦段1处、挠力河富锦段4处。经溯源排查,需整改的排污口共计45处,按照上级部门工作整改要求,43处设立标识牌,2处安装视频监控,2处封堵,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公示时间:2022 年11月25日至 2022年12月12日
六、受理部门:富锦市水务局
七、受理电话:0454-2323743
八、受理地址:富锦市中央大街525号,富锦市水务局502办公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由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锦市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富锦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