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法典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
7月29日,我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活动,为机关工委、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经开区党委的党员干部作了专题宣讲辅导。
宣讲中,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张立成,黑龙江有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海峰分别围绕《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特点和基本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深入透彻的讲解,使大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宣讲中还重点选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未成年人打赏主播案”“离婚冷静期”“居住权的设立”等《民法典》中包含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和重点阐述。
党员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宣讲辅导,学习到了《民法典》中很多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和法律知识,下一步,要将学习到的内容与知识向更多的群众宣传,引导大家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好公民。